【援企稳岗 人社部门在行动】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可这样申报

2022-07-19 422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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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对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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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期限

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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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符合政策内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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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招用人员名单、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财务报表等,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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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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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单位

市级及以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